今天王永平在他的專欄提到日前村民在鄉議局外燒林鄭月娥紙人的事件,文中王認為政府應強硬對付,甚至拘捕示威者。在開明的先進社會,王這類強權心態實在必須駁倒於萌芽。
要客觀分析這次燒紙人事件我們先要把村民的訴求與行動分開,別論他們抗爭的是什麼和是否合理,我們應先聚焦於他們的行動上。首先我們要明白動作粗野不等如暴力,王永平與林鄭月娥都曲解了暴力的定義,到底何謂暴力大家只要維基一下即可,林鄭對記者說「已見慣語言暴力及影像暴力」*就更見創意,有機會的話真要問問林鄭什麼是影像暴力,當權一方的她如何受傷,對方又如何以影像脅迫她教她受害。
畫面所見村民是進行燒紙人(假人)宣示立場,查這種燒假人示威在世界各地由來已久,宣示一方更往往是弱勢的一群,最常見的是中東地方燒美國總統的假人,王永平的邏輯其實就是典型的美國霸權邏輯,不停把敵對的示威活動放大,不問是非就為人家扣上暴力帽子,然後透過傳媒不停灌輸對方就是野蠻暴力主義者,將來我方的「人義之師」出師平蠻就自然合情合理。
根據王的邏輯, 美國應果斷空襲巴人以回應對方燒奧巴馬公仔。
另外,王的法治觀念和邏輯水平實在太低有教壞細路之嫌。他指下次警方應該拉人了事,那我們就先要問被拉一方所犯何事?燒野囉!那在公眾地方燃燒東西是否犯法呢?類似案例可參考燒街衣的規範,原則上香港燒街衣並不犯法,但如果遺下垃圾則違法可罰千五元。由於有關新聞片所見有限,未知村民有否清理現場,故無法判斷村民有否犯法。至於恐嚇林鄭更欠支持,片中所見村民焚燒林鄭假人但沒有任何威脅林鄭人身安全的言論,而把燒假人推想到怪力亂神的威脅則只是當局者一廂情願的想法完全沒科學根據更不值一提。
今時今日港人民智已開,王永平先生的思維卻仍停留在殖民地時代,以為民意會隨他們這批「意見領袖」亂舞,這位現代田登實在其心可誅。
註:林鄭說見慣「影像暴力」所指的可能是「暴力影像」,不知她愛看的是北野武還是深作欣二。
本文回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