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國內電視劇《不如跳舞》,才子張國立演的老實人的確很可愛,可惜劇情悶得可以,實在看不下去,但不看不看還是看,竟給我看到兩個很好的事例讓學生想想中港法治思維的距離。
事例一:
女主角在超市結帳時發現貨品比標價貴,身上現金不足結帳,一時進退維谷,有錢英雄忽然出現為他付了款,大家報以羨慕的眼光。換作香港,廢話少說,收銀員會叫經理check價,先搞清楚再說,如果與標價不符就收當時標價,照標價出售是我們的潛規則,真沒法子也就拉倒交易消委會見。
事例二:
惡人在小區泊車阻路,保安上前阻止還被打,推撞之間撞壞了惡人手上蛋糕,惡人竟還要保安賠償,幸好英雄張國立路過為保安出了頭,解了圍,氣走了惡人,保安連聲道謝。香港的保安可幸福得多,有人動手當然是報警,任誰也知打人是刑事罪不能私了,誰對誰錯還得在法庭判個公道。
我慶幸自己活在香港,法治、公平交易、契約精神、程序公義對我們都不過是生活一部份,這種生活方式是我們世代堅守的核心價值,守得住我們才是香港人,我們才能領先十三億同胞。以上劇情在香港是拍不成了,我們不需幸運遇上英雄打救,法治系統與精神自會保護我們,我們自己就是英雄。
英雄先生請早抖。
後記:
最近一位長居上海的老同學告訴我家中傭人忽然在月尾發薪時要求加收二百,理由是物價貴了,同學因此花了半天給她說明這是坐地起價、毁約、破壞口頭承諾...結果嗎?還是付了二百元。傭人也不明白同學執着的是什麼,說了半天結果還都是一樣嘛,香港人真是怪怪的。